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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跑去之前上班沒付我薪水的那個地方領到了薪水。
隔了很久,好像有一個月了,要不是我媽打電話過去、他恐怕根本不會付我薪水。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老闆說我跟我朋友做沒有滿七天,不可以領
林老師可好的。
誰這樣跟你規定的?好啦就算規定是這樣好了,我們算是臨時工,你應該要付日薪吧?
哪能用你那種鬼計算方式算啊?
最讓我氣的還不是這個,是老闆的態度。
整個很跩很欠揍沒在現場看到絕對不能了解。

我承認,做沒幾天就辭職不做是我們不對在先。
可是、也不用用這種態度對我們吧?
更何況,在當初我先幫我朋友辭職的時候,你們還跟我說下禮拜幫她領
結果下禮拜去,因為我也不做了,你又跟我延了一個禮拜
再去一次,你就給我去桃園出差?還要再跟我?林老師!這種態度完全不像要給薪水的感覺
而事後,也真的證明了他們不想給
因為後來他們延的那個時間,跟我另外一個工作衝到了。
所以我只好請有跟我一起打工的朋友去領,我朋友一開始也是沒空的,後來有時間去拿之後
對方就用上面出現的那句 做沒有滿七天,不可以領 來堵他。
(還用很跩的口氣很跩的態度,一開始聽朋友講沒感覺,今天去了才真的了解)
挖哩咧卡好大水餃,你們在玩我嗎?
既然一開始就沒有要給,幹嘛不在我第一次去的時候就跟我說?
更何況,因為我們是六月下旬才去的,只做到六月底。
就算全部做完了,天數加一加也沒有七天
是怎樣?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讓我們領嗎?
當我們年紀小就好欺負嗎?不要小看我們好不好?可惡的傢伙。

後來,我不高興了。(因為朋友的描述嘛)
所以我請我媽打電話去跟對方周旋(?)
好、對方肯讓我領了,對、就是只能領我的
因為對方說,我那兩個朋友沒有跟他辭職
見鬼的最好是沒有,如果沒有的話那我幫他們辭是辭假的嗎?
我看你根本就是因為他們家人沒有打電話過去所以照要吃他們死死的吧?!混帳東西!#
今天去領薪水的時候,拖了其中一個朋友去。
他竟然還跟我媽說他這樣很為難,你為難甚麼啊你!!!(翻桌)
本來就應該付的東西,那是我朋友的權利欸你當她不存在是不是
靠林老師、差點被氣到腦溢血。
要不是我媽在我恐怕會瞪他然後把錢砸回他臉上跟他說本姑娘不屑你的錢最後甩門離開吧。(喂)
也不想想,你們在網路上刊登的是美容美髮,結果卻要我們發貸款的傳單
怎樣?地下錢莊不敢坦白登出來嗎?我媽說像這種人都是跟黑道有關的。
最好你就跟黑道有關,然後去搞甚麼東西之後被警察抓到牢裡吃他的牢飯一百多年吃到掛


其實,真的很氣,氣的很想哭。
我覺得人怎麼可以這麼沒良心?
當我們還是個孩子,還沒有完全成為大人,就這樣欺負我們。
我們也有自己的權利、也有努力啊。
怎麼可以完全就這樣把我們的努力放諸流水?
真的很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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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kuro11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